融安、融水、柳江、柳城、三江、鹿寨文体局: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推动我市县级足球运动更广泛深入地开展,营造良好的足球氛围,丰富群众体育文化生活。经研究,定于2016年4月23日至5月2日在融水苗族自治县举办2016年柳州市第二届县级足球赛。 现将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县文体局积极做好本次足球比赛的组织工作,认真选拔、组织运动队,参加比赛。
附:1、2016年柳州市第二届县级足球赛规程 2、2016年柳州市第二届县级足球赛报名表
一、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柳州市足球协会 融水苗族自治县文体局 协办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足球协会
二、竞赛日期、地点: 1、日期:2016年4月23---5月2日; 2、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体育中心足球场。
三、参赛单位及运动员资格: 1、柳江县、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另邀请武宣和宜州二个代表队一共八支队伍参赛。 2、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加比赛;运动员应是持有当地正式户口或身份证的居民; 3、户口不在当地但在当地机关单位工作满一年者亦可报名参赛,每队限报此类人员2名,报名时须持有当地机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4、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各单位负责严格把关,同时加强对运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在比赛场上运动员如出现伤害事故,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建议各单位给参赛运动员投保。
四、参加办法: 1、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22人。 2、各队必须备有两套颜色深浅不同的比赛服(浅色为:红、黄、白,深色为:其他颜色),上场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穿戴护腿板,足球鞋不得有伤害对方的物件,队长袖标自备。
六、报名办法: 1、从柳州足球协会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也可到市足协办公室领取报名表; 2、按报名要求填写报名表; 3、报名时每名运动员须提交1张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1寸免冠近照,办理参赛证; 4、于2016年4月12日上午11时前将报名表交至市足协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电话报名。 5、每个队必须交纳比赛纪律保证金1000元(比赛中无违纪行为,赛后如数退回)。
七、竞赛办法: 1、采用11人制,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执行《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柳州市足球赛违纪违规处罚办法》; 3、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成两个小组采用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 4、每场比赛须决出胜负,比赛结束时出现平局,则直接加罚球点球决出胜负。 5、每场比赛每队报名18人,可在本队报名的运动员中替换队员,替补人数不限,但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上场。 6、运动员凭参赛证上场比赛。每场比赛前20分钟各队必须将上场队员参赛证交裁判席;运动员姓名必须与参赛证相符。无(或忘带)参赛证者,不得上场比赛。 7、运动员喝酒后不得上场比赛。 8、迟到15分钟的队或比赛开始时间已到,上场队员不足7人的队,本场比赛判负,对方3:0胜。 9、无故弃权的队,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及全部成绩,并罚款500元。 10、如因特殊情况造成比赛中断,大会认为不能恢复比赛时,保留当时的时间,成绩有效。由大会另择时间场地补足剩余的比赛时间(包括罚点球)。
八、名次决定办法: 1、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以发球点球决胜负的场次,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的顺序依次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的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的队相互间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的队相互间比赛的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4)全部比赛的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5)全部比赛的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抽签决定名次;
九、奖励办法: 给与每队参赛补助5000元,第一名6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000元。
十、其他: 1、各代表队食宿费自理; 2、于2016年4月12日上午11时在市足协会议室召开领队会,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联系电话:3811766 联系人:卢梦华
柳州市体育局 2016年3月15日
注:柳州市外两支队伍分别抽在AB组,融水队及柳江队为种子队分别抽在AB两个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