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创人民满意公安”活动,进一步严肃纪律、纯净队伍,全力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现向社会公布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执法监督投诉举报范围及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对于每一条群众举报投诉线索,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都将认真对待,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及时开展核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督,查纠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1.反映公安机关和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
2.反映公安机关和民警、辅警在履职过程中吃、拿、卡、要等乱作为的违法违纪行为;
3.反映公安机关和民警、辅警侵害群众利益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4.其他与警风警纪及警务活动有关的问题。
二、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一)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0772-5122103
(二)监督投诉举报邮箱: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rsgajjjds@163.com
(三)来信来访地址: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融水镇玉融大道36号)
邮政编码:545300
三、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人、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在投诉举报过程中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追究。
特此公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