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融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行政工作岗位1名。
二、岗位条件要求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先考虑;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适合男性; 3.应为计算机网络相关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办公软件应用;熟悉计算机基础软硬件维护:如更换系统、卸载/安装软件、拆除硬盘等;熟悉网络基础维护:如网络配置、网络测试、网线制作等;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驾驶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禁止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辞退、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融水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粘贴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件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到融水县人民检察院邮箱 rsjc20080825@163.com。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二)资格审查 融水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到融水县人民检察院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融水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工作人员。
四、聘用及管理 参照融水县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考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工作待遇 参照融水县人民检察院在岗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有“五险一金”),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融水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联系人:梁迪 联系电话:0772--5130634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