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3年高、中考等特殊时期噪声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柳州市考生在高、中考等特殊时期享有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2023年度高、中考等特殊时期加强噪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2023年5月28日至6月8日,以及2023年6月17日至6月27日的午间(12时至14时30分)和夜间(22时至次日早晨6时),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一)除抢修抢险工程外,禁止在城市(含各县)建成区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房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请相关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
(二)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禁止使用产生过大音量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音响器材、乐器、扬声器等进行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禁止进行划拳猜码、喧哗等产生社会生活噪声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活动。
(三)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二、在2023年度高考日(6月7日、8日)、中考日(6月24日、25日、26日、27日)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禁止在市区各考点周边300米内实施下列行为:
(一)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房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
(二)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
(三)机动车船鸣喇叭;
(四)燃放烟花爆竹;
(五)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三、营业性娱乐场所凌晨2时至上午8时,禁止营业。各县(城区)政府或指定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辖区娱乐场所营业另作时间和区域的限制。
四、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照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禁违法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复习、考试和休息。
五、投诉举报电话:12345。
本通告自2023年5月25日起施行。有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柳州市2023年普通高考、中考考试时间一览表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柳州市教育局、柳州市公安局、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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