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的需求的消费品,直接作用于人体,其质量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今年6月,国务院公布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条例》的关注度和知晓率,强化企业主体意识、群众权利意识和社会监督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帮助企业更新理念,提升执法队伍化妆品监管业务能力,融水县市场监管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宣传工作。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2020年9月24日,融水县市场监管局组织30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市局开展的《条例》宣贯培训,通过参加培训,让基层监管人员全面理解和掌握新《条例》,增强法制意识,为下一步履职监管、准确运用打好基础。
(图为融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参加市局开展的《条例》宣贯培训)
二是将宣传工作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相结合。结合化妆品日常监管及流通领域高风险化妆品专项整治等工作,走进监管对象,以“一对一”的宣传模式,向化妆品经营企业宣传《条例》相关条款和法律责任,解答经营企业对《条例》的疑问,同时,要求经营企业加强自我学习,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法律意识。截至目前,共向138家经营企业发放了《条例》宣传折页。
(图为执法人员对经营企业发放《条例》宣传折页)
三是开展普法宣传。结合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活动,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宣传折页,向群众宣讲化妆品使用常识、法律知识,解答化妆品相关问题,积极引导群众合理合法维权,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化妆品违法行为,活动当天共发放《条例》宣传折页60余份,解答化妆品相关问题30余人次。
通过多样化的宣贯活动,提高了化妆品监管人员的依法执政水平,提升了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用妆意识,为《条例》的正式实施创造积极舆论氛围。(供稿:融水县市场监管局、作者:潘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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