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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自治区公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我县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开始办理,现将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补贴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下列人员:
1.残疾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
6.因失地失海和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可以申请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与往年一样,享受补贴有名额限制。2020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新增名额定为300人,享受补贴的人员和人数按照年龄来确定,即在初次申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中,按男女法定退休年龄从高龄往低龄排列确定补贴人员和人数。凡在工商局注册企业营业执照的人员,将不能申请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已享受城乡基本养老缴费政府补贴的残疾人、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不能重复补贴。
二、补贴标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和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基数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
灵活就业是指通过自谋职业或自愿组织起来,为社会、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劳务并获得合法收入,但又无法建立或暂时无条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非正规就业方式,包括没有固定雇主或自主创业(取得企业营业执照除外)等。
三、补贴期限
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时年龄为准)。
四、办理流程
1.向县就业社保服务中心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2.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复核。
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县财政局审批。
五、补贴方式
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直接拨付给个人。
六、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以受理。
七、办理地点
地点:融水县就业服务中心(人社局一楼大厅4号窗口)
电话:0772-5124979
融水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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