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年审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和规范《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管理,决定对我县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进行年度验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验证范围:2019年12月31日之前由我县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年度验证时间:2020年4月1日—2020年6月30日。
三、年度验证程序和地点: 1、先到各乡(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融水镇户籍到镇政府办公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社会保障窗口)】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登记表;
2、再到融水县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4号窗)办理。
四、年度验证要求: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验,如有特殊原因 ,确实无法亲自参加验证的,应出具委托书并说明原因。
五、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有变更的需提供变更材料。
六、其他
按上级文件精神,未经年审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逾期年审将自行注销。业务咨询电话:(0772)5124979。
2020年3月30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