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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6月5日,蒙某某等11人因强行承揽工程,涉嫌强迫交易罪被融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蒙某某等11人建立QQ群串联成立运输车队,2018年5-10月期间,为了能在融水县融水镇康田工业园的工地上运输土方,蒙某某等11人先后到被害人张某、蒙某和李某的工地,采取用车辆堵路、语言威胁等手段分别多次阻扰三被害人正常施工,从而迫使三被害人使用上述车队人员在自己的工地上运输土方,并且按照上述车队人员提出的高于市场正常运输价格支付土方运输费。其中被害人张某被非法强迫交易数额约7万元,被害人蒙某被非法强迫交易数额26.64万元,实际预付14.96万元,被害人李某被非法强迫交易数额0.68万余元。
★法制知识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来源:融水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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