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融好网编辑 -- 橙子
|
11月21日,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清理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并公布了第一批账户名单。小编从名单上看到,第一批清理账户达1.8万多人,涉及与建筑、汽车、人力资源等相关的多个大型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提升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3〕367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会同缴存单位,运用多种方式、方法仍无法完善少数缴存人个人身份信息,现决定对长期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展集中清理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集中清理的范围为身份证号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名单详见附件)。
二、清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三、清理方式与渠道
(一)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1.材料要求
(1)单位办理的,由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及缴存人本人身份证件;
(2)个人办理的,缴存人除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外,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如社保缴费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失业证等任一材料原件)。
2.办理渠道
缴存单位业务专管员或缴存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营业部、管理部办理。
(二) 完善信息后的业务办理
1.办理条件与方式
(1)缴存人属已离退休、出境定居、封存满半年未再缴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这几种情况之一的,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2)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3)缴存人在本市其他单位正常缴存或调离本市并在异地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可申请办理转移接续业务。
2.办理渠道
(1) 线上办理:缴存人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微信服务号、支付宝、龙城市民云、智桂通APP等渠道办理销户提取;已在本市其他单位缴存的,现缴存单位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办理本市转入业务;已在异地缴存的,缴存人可通过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线下办理:可前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营业部、管理部服务窗口办理。
四、其他事项
(一)对于确已多次联系仍无法联系到的,或虽已联系到但经催告后逾期仍未完善个人身份信息的长期封存账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在业务系统内作销户处理。销户后,如有缴存人申请认领,经审核属实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把原账户资金本息及自销户之日起至提取日止的利息,退还至缴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请有关缴存单位及缴存人互相转告。如有疑问,可咨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营业部、管理部,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五、各营业部、管理部地址及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个人账户名单(第一批).xlsx.xlsx
(363.52 KB, 下载次数: 27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