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9月起,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结合本地实际,多措并举、持续发力,推动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走向常态化、长效化,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守护苗乡群众平安出行。

截至目前,专项整治已查处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3327起,涉牌涉证2129起,载人超员27起,非机动车酒驾醉驾340起。行动累计设置检查点50余处,开展流动巡逻200余次,检查各类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近8000辆次,及时消除了路面动态安全隐患,有效净化了交通环境。
强化路面执法,形成常态高压态势
公安交管部门将电动自行车执法检查纳入日常勤务重点,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主干道、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国省道等重点路段、路口,高频次、高密度开展集中整治。平均每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5次以上,重点时段日均检查车辆超过500辆次。民警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三轮车违法载人,非法加装遮阳伞、挡雨棚,以及逆向行驶、闯红灯等常见且危害较大的交通违法行为。
真实案例警示:
1. 无证驾驶还不戴头盔,如此“驶”不得!
9月22日17时许,杨某财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在融水镇寿星路,现场被民警查获。经查,杨某杰因无证驾驶、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共计3条交通违法行为,后被交管部门依法处置。
2. 未成年人“飙车炸街”,违法且危险!
9月27日17时许,学生周某驾驶桂B1***5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融水镇民族大道“飙车炸街”,现场被民警查获。经查,周某因无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共计4条交通违法行为,被交管部门依法处置。此案例尤其值得学校和家长关注。
在执法过程中,交管部门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对首次轻微违法的进行现场纠正与警告教育,本月已教育放行轻微违法人员600余人次;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则依法予以处罚,切实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片”,形成常态化严管高压态势。
深化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为从源头上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交管部门同步开展形式多样的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今年以来,已开展宣传活动80余场,覆盖群众超2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设置宣传展板40余块。通过举办安全讲座、播放警示教育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面对面向群众讲解佩戴安全头盔和系好安全带在事故中的关键保护作用,以真实案例警示交通违法带来的严重后果。
同时,通过融水官方及社会媒体平台持续发布“一盔一带”安全提示,阅读量累计超10万次。针对外卖、快递等电动自行车使用频率高的重点人群,联合相关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安全培训,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累计培训骑手100余人次。此外,在车管所、违法处理及事故处理窗口等阵地,也积极开展点对点宣传提示,日均受教育群众达200余人次,全面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协同共治联动,凝聚齐抓共管合力
下一步,融水公安将组织交管、巡警、网安及辖区派出所等多警种协同作战,严厉打击酒驾、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继续联合交通运输、教育、市场监管等6个部门,以及全县20个乡镇街道、200余个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持续深化“一盔一带”常态化管理,在全县范围内保持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常抓不懈,巩固整治成效。

通过不断优化执法策略,创新宣传方式,提升管理效能,进而提升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推动重点路段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发生率持续下降。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让“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成为苗乡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自觉习惯,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不私自加装任何形式的挡雨棚、遮阳伞等改变车辆外形结构的装置;珍爱生命,文明出行,让我们携手共建平安融水!(来源:融水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