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和家属:
根据《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诊疗服务的通知 》(柳卫办〔2020〕8号)文件精神,从2020 年 2 月 26 日起恢复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为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的需求,有序、逐步扩大日常门诊服务,我院从 2020 年 3 月 2 日起已全面恢复诊疗活动,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避免因全院恢复正常诊疗工作后就诊患者激增导致人员聚集,发生群体聚集性感染,确保广大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现就门诊、住院诊疗工作通告如下:
门诊服务事项
开诊时间: 1.普通门诊就诊时间(含周末): 8:00-12:00,13:00-16:30; 16:30-17:30到专科病房就诊; 17:30以后到急诊科就诊。
2.儿科门诊(含周末): 8:00-12:00,14:30-17:30; 12:00-14:30,18:00-22:00急诊科儿科诊室就诊; 22:00以后到儿科病房就诊。
3.发热门诊、急诊:7×24小时开诊。
注意事项
1、根据自治区、柳州市、融水县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院实施严格的预检管理。医院进出口处设置有“入”“出”二维码标识,请您在进入医院时,自觉扫码,按照提示如实填写《新冠肺炎流行病学筛查信息表》相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完成扫码登记后方可出入。
2、《新冠肺炎流行病学筛查信息表》表当日有效,隔日需重新填写。
3、患者凭《新冠肺炎流行病学筛查信息表》或手机截图、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及经过体温检测,按指引从门诊或急诊进入就诊区域候诊。只允许1名家属陪同就诊,陪人需要带上身份证和就诊卡(健康码)【如未办理请在入院后办理正式就诊卡(健康码)】。
4、请您如实填写、告知医院您的真实情况,在预检分诊点处(2号楼急诊科前设置有发热预检分诊点),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新冠肺炎流行病学筛查信息表》或手机截图、健康码、预约、挂号成功短信或手机截图、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5、就诊时请您再次向分诊台/病区护士和医师出示《新冠肺炎流行病学筛查信息表》(再次扫码)或手机截图、健康码。
6、为了减少您的等候时间,避免人员聚集,请您尽量通过预约就诊,进入医院前线上完成《新冠肺炎流行病学筛查信息表》的填写。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就诊卡(健康码)及预约成功通知,按预约时间段提前30分钟到院。
预约方式: ①线上预约:柳州健康服务平台;龙城市民云; ②线上发热咨询: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订阅号); 普通门诊线上咨询: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订阅号); ③电话预约(0772-5123660); ④院内自助机; ⑤现场预约(预约专窗、医师工作站、分诊台); 除现场预约外,其他预约方式24小时开通。
7为避免交叉感染,请您做好这几件事:
*在排队、等候或交谈时,请您与其他人员保持一定距离(间隔1米以上),休息或候诊时,请您间隔座椅就坐。
*一人一诊室,未叫到号者请在诊室外等候。
*请您配合专科医务人员完成体温复测和问询。
*出入医院的人员务必佩戴口罩(自备),在院期间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废弃口罩投放处或者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
住院注意事项
1、新入院患者和陪人注意事项
1.专科医师充分评估,患者有入院指征拟收入院治疗时,须开具住院证、血常规,胸部CT平扫检查单。急诊科由急诊医师开具。
2.请患者及陪人出示《新冠肺炎流行病学筛查信息表》或手机截图、健康码、入院凭证、血常规、胸部CT平扫缴费凭证等在专人引导下到指定地点完血常规、胸部CT平扫检查。
3.请门诊患者领取血常规、胸部CT平扫检查结果后经接诊或病区医师审核后再办理入院手续。
4. 请急诊科就诊新住院患者,急诊科医师审核血常规、胸部CT平扫检查结果后办理住院手续。
5. 儿童患者凭血常规、胸部CT平扫或DR检查结果办理住院手续。
2、请您务必带好陪护证明1.我院所有住院病房除限定一名固定陪人外,谢绝一切无关人员出入。陪人凭陪护卡进入医疗区域,严禁借用他人陪护卡出入医疗区。
2.医院加强对患者和陪人的健康宣教,严格监测体温变化,请患者和陪人戴口罩、勤洗手,积极配合医务人员体温检测。
3.医院为人员密集场所,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住院患者谢绝来访及探视。危重症病人可以1人视频探视,原探视规定待疫情控制后恢复。
3、实行订餐制
1.为了您的健康安全,住院期间一律实行订餐制,详情可咨询病区医务人员。
2.疫情当前,请各位患者和家属加强自我防护,出门戴好口罩,平时注意勤洗手,多通风,尽量少到人员密集场所。
以上规定及流程自3月11日起执行,待疫情控制后适时调整。
(来源: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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