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好门户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QQ登录

搜索
查看: 1221|回复: 3

旧瓶装新油?融水一幼儿园被罚2000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我们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辖区某幼儿园厨房内有一瓶已开封使用的食用油,其外包装标签显示已超过保质期。”6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该园负责人辩称“瓶虽过期,油却未过期”,但最终因无法提供任何佐证材料,被依法处以2000元行政处罚。

      当日上午,执法人员在该幼儿园厨房操作台边发现一瓶已开封的食用油。经仔细核对,油瓶外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保质期为18个月,这意味着该油瓶本身所对应的“原装油”已于2025年11月22日过期,而现场检查时,瓶内食用油已使用过半。

      面对执法人员的质疑,幼儿园负责人解释称,该瓶子是重复利用的“旧瓶”,里面装的是新采购的食用油,只是“旧瓶装新油”,并强调“油本身没有过期”。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提供新采购食用油的进货票据、采购记录等能够证明油品来源和保质期的相关材料,但该负责人无法拿出有效证据。

      执法人员指出,食品经营单位使用回收容器盛装食用油,本身就存在交叉污染和误导识别的风险。更重要的是,该幼儿园无法证明瓶内食用油的实际生产日期、保质期及采购来源,也无法排除“油随瓶过期”的可能。在食品安全管理中,“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原则,当事人声称“旧瓶装新油”,就必须提供与之对应的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等佐证材料。未能提供,即视为无法证明其使用行为的合法性。图为融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过期食用油进行查封。

微信图片_2026-06-07_144506_353.png
图为融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过期食用油进行查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违法行为。鉴于该幼儿园作为托幼机构,其厨房服务于学龄前儿童这一特殊敏感群体,食品安全要求更为严格。综合考量违法情节、危害风险及当事人配合调查情况,融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幼儿园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发表于 2 小时前 该帖来自融水好门户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那个幼儿园?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 小时前 该帖来自融水好门户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应该不是现在的吧,现在还穿羽绒服a
收起回复
大鹏展尾 : 观察真仔细,可能是没当有新的了,又炒炒旧饭
1 小时前 来自广西 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登录

QQ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扫码下载“融水好门户”手机APP

扫码关注“融水好门户”微信公众号

关于融好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站务帮助 | 手机版|小黑屋|手机客户端


站务联系: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广告合作: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客服编辑1: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客服编辑2: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桂公网安备 45022502000002号   |   工信部备案号:桂ICP备18009806号-3   |   国际联网备案号:4502020202005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