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好门户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QQ登录

搜索
查看: 5667|回复: 1

[楼市讨论] 苏盟温馨提醒: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降至四成!

[复制链接]

融好网地产编辑

发表于 2015-3-31 10: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银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2、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贯彻落实、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踪和评估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30日


发表于 2015-4-8 16: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老总们遇到困难了!房奴们,现在是考验你们是否真的爱党爱政府的时候鸟#168#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登录

QQ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扫码下载“融水好门户”手机APP

扫码关注“融水好门户”微信公众号

关于融好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站务帮助 | 小黑屋|手机客户端


站务联系: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广告合作: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客服编辑1: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客服编辑2: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桂公网安备 45022502000002号   |   工信部备案号:桂ICP备18009806号-3   |   国际联网备案号:4502020202005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