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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警方致全县未成年人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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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各位家长朋友:

      暑期以来,中小学生外出活动频次大幅提升,未成年人违规骑行、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电动车摩托车、多人共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风险集中显现,涉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压力陡增。

      未成年人擅自驾驶机动车、改装电动车、超速飙车、街头竞速,不仅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更将自身生命安全置于极大风险之中。此类违法行为多发频发,暴露出部分家庭存在监护缺位、管教不严、安全教育薄弱等突出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家长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第一监护人,依法承担日常管束、行为监管和安全教育的主体责任。严禁放任、纵容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私自改装车辆、深夜飙车、竞速扰民等危险违法行为。对监护不力、放任孩子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青春无法重来,生命仅有一次。一时冲动、漠视规则,往往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为从源头杜绝涉未成年人交通伤亡事故和治安隐患,公安机关郑重提醒全体家长:

      请切实扛起法定监护责任,从严管教约束子女,坚决禁止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私自改装电动车,杜绝夜间外出飙车、结伴竞速、炸街扰民。请密切关注孩子的日常行踪、社交圈层和夜间外出情况,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和法治警示教育,及时纠正叛逆冲动、漠视规章的不良习性,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守护孩子平安成长,是家庭义不容辞的法定责任,也是公安、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心愿。希望广大家长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用心管教、悉心守护,家校社携手共治,坚决抵制未成年人危险驾驶行为,共同守护辖区青少年平安成长,守护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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