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防雷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市场调研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防雷设施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改造范围、改造内容及改造标准
根据防雷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改造,达到检测合格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
1.参与单位需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从事本次招标采服务的准入资格及相关资质证件,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参与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3.投标人需具有防雷施工资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有防雷工程经验和成功案例;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及转包。
四、依据及要求
1.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2.GB50343-2015《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3.乙方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厂、院区的安全管理要求,甲方应指派专人协助乙方进行施工。
4.甲方提出的有关检测结果的疑问,乙方应及时进行解释、复核。
5.乙方向甲方提供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对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6.施工内容:根据编号:(华)雷定检字-2025-LZ-0028号、编号:(华)雷定检字-2025-LZ-0098号的整改内容为准,改造后需达到检测合格。
五、合同工期及报价方式:
1.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2.报价为总价包干报价形式;
3.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双方签订合同,完成项目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双方核对无误验收后,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按甲方财务流程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百(100%)的款项。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现场接收截止时间:2026 年5月19日 18 时 00 分止,(逾期提交的资料不予接收);
2.递交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9号楼2楼基建办公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递交;
3.如不能现场递交可邮寄,邮寄接收截止时间 2026 年5月19日 18 时 00 分前;
4.邮寄地址: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拱城街 73 号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邮寄时响应文件密封袋外必须注明联系人与电话。
5.收件人:唐先生 电话:0772- 5123792
七、项目咨询联系
联系人:项目归口部门 基建办公室 唐先生
联系电话:0772- 5123792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6年5月13日 附件: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防雷设施改造工程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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