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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贝侗族乡四十周年庆典活动 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临时飞行管控的通告 2024年10月20日,融水苗族自治县滚贝侗族乡举办四十周年庆典活动(以下简称“乡庆”),为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及活动现场绝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滚贝侗族乡“乡庆”活动期间,对无人机“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飞行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4年10月20日上午9时起至下午3时止,“乡庆”活动主会场半径300米内。 所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各类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通常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 (一)凡在以上管制时段和管制区域,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各类“低慢小”航空器,一律不得升空飞行,凡起降点在管制区域的“低慢小”航空器的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措施将“低慢小”航空器击落;对违规飞行的当事人,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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