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融水县公安局连续查获两起禁炮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秋节前,该局城北派出所连续接到群众举报称:融水镇水东片区禁炮区内的一小区门口多家商铺开业,业主和亲朋好友纷纷来庆贺并在禁炮区域内燃放了大量的烟花爆竹,给小区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了影响。接警后,城北派出所民警前往事发地调查核实,发现这些商铺门口有大量刚刚燃放烟花爆竹剩下的碎屑,随后民警依法将商铺业主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期间,民警告知他们在禁放区域内放烟花爆竹属于违规行为,按规定要予以处罚,并告知其禁放区域和时段。经宣传教育,该些商铺业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在今后会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共同营造美丽环境。
最后,公安机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分别对该些商铺业主处100元罚款。
自融水县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的通告》以来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和支持,但也有多位业主和个人因违反规定受到处罚,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来源:融水警方 作者:石愿合、城北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