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该起事故交警是怎样认定的呢?小编随后了解到,事故为大货车在弯道超车,撞上正常行驶的现代小汽车后推行了20多米才形成了以上事故现场的样子,因此交警认定该起事故为大货车全责。具体认定如下:
2019年08月26日08时40分,李xx(驾驶证号:45222919880620XXXX)驾驶车牌号为BY1XXX大型汽车,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S204(罗融二级公路)与蒙XX(驾驶证号:4522291968122XXXXX)驾驶车牌号为桂BHMXXX小型汽车,欧XX(驾驶证号:45222919860415XXXX)驾驶车牌号为桂BCKXXX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李XX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蒙XX无责任;当事人欧XX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