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网友爆料称,寿星中路(花街路口)以及人民医院门口前的斑马线上,一个礼让行人都没有,就这么着急?难道就是因为没有抓拍吗?
斑马线作为行人安全过马路的标线长久以来被冠之以“生命线”却成为多起事故发生地。三年来全国斑马线上共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
那些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事故,触目惊心! ▼▼▼
看到这些事故现场,不知道大家会不会觉得很无奈。
安全线变成了夺命线,孰之过?车辆没有礼让行人,还是行人未按信号灯指示,或许都有错……据统计分析,机动车未按规定礼让行人导致的事故,占了事故总量的90%。
如何礼让斑马线,您真的会吗?
情况一: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行人步入斑马线,第③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二: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三: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四: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情况五: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情况六: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遇到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在有多相位信号灯的路段,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也不得通行。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七: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小编呼吁广大司机朋友们:斑马线前车让人,它是司机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也是城市文明最好的体现。,司机把“车让人”当作一种习惯,不与行人争速度,行人也懂得礼让,做到“人遵规”,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车互相“礼让”和尊重,融水就会更加文明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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