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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刑责年龄降到12岁?融水人,你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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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好网编辑 -- 橙子

发表于 2019-3-21 11: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随着社会发展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犯罪涌现,犯罪率逐年上升且犯罪年龄呈现低龄化,很多未成年人在实施犯罪后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追究的案例已经屡见不鲜。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等来3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该《议案》特别关注了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

      其中提出了“修改未成年人失范惩戒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长期追踪机制”以及“家长到学校参加家校活动应视为正常上班,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等一系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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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希娅(资料图 摄影/中国网 刘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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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名代表:未成年人犯罪,12岁就该担刑责

      该《议案》关注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其中建议,将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下限降低到12周岁;同时调整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2周岁到14周岁,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相应的调整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据此,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司法保护第五十四条第二点最后添加:对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巨大社会影响的,可依照更高年龄段责任承担规定进行处理。

      除从年龄上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该《议案》还建议,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事后监管也极其重要,应建立长期追踪机制,司法工作人员要定期及时进行后续跟踪教育,避免因案发后教育不到位再次误入歧途的情况发生;还应加强社区性保护处分的多样化,包括禁止令、训诫、社会服务令等多种多样的措施,达到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与犯罪行为的预防。

      此外,议案也关注到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和父母履职的问题,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家庭保护”第十六条之后增加一条细则:监护人不得将12岁以下孩子单独留在家中;在第十一条规定之后,增加“监护人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不得以工作忙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的内容,从法律角度督促监护人履行对子女的教育义务,保障家庭教育的落实。

      未成年人需要保护,但不能犯罪

      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张军说,近年来,性侵、拐卖、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多发,去年起诉50705人,同比上升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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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峥苨/摄

      张军举例称,齐某强奸、猥亵多名女童,拒不认罪,仅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后改判无期徒刑。就此案发现的问题,向教育部发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号检察建议,并请省级检察院同步落实。教育部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推动落实性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校园性侵强制报告、女生宿舍封闭管理等制度。

      最高检报告也明确,成年人遇到未成年人欺凌弱小,制止无效,可以对正在施暴者进行正当防卫,不应视而不见、路过不管。

      网友:支持,未成年不是犯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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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有网友表示,是时候重新解释未成年人保护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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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人建议,未成年人犯罪,家庭和学校同样有责任,对于监护人的失职更应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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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孩子,代表委员也操碎了心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很多代表委员就未成年人犯罪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未成年人犯罪,很大程度上是因家长失职。未成年人触犯法律,家长也应担责。——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演员冯远征

      要建立未成年罪犯的学校,这些学校可能与技校合并,学习教育可以是像部队生活一样,还会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咨询和救助,解决他们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廖仁旺

      少年审判机构则是少年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应从成人司法制度中独立出来。建立少年法院,并配备专门的少年司法工作人员参与少年案件,最终实现少年司法制度与成人刑事司法系统的分离。——全国人大代表、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

      建立比较完备的教育矫正体系,盘活现行法律规定的工读教育、收容教养等刑罚替代措施,才是解决这一问题较为可行、高效的途径。——全国人大代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副院长刘艳

这些建议,你怎么看?

触目惊心的未成年人犯罪

1、12岁男孩亲手杀死母亲,谎称“自杀”!指认现场时居然还在笑...

      犯罪嫌疑人吴某康今年12岁,就读于泗湖山镇中心学校,读六年级。经初步审讯,吴某康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被母亲打后心生怨恨,持刀将母亲杀死。因为才12岁,年龄够不上负刑事责任,所以现在是由爷爷奶奶代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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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岁少女杀死同学并肢解尸体:“反正我是未成年人,杀人不用偿命!”

      广西池南丹一在读小学六年级且未满13岁的少女,  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分尸,手段极其残忍。因其作案时未满十四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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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岁男孩强暴女孩 免于刑事责任后杀死女孩母亲

      黑龙江13岁的男孩赵力宝强暴了同村14岁的女孩明芳。然而,赵力宝由于“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很快被释放。被害人家属诉诸法庭,经审理,黑龙江省通河县法院判决赵力宝向明芳赔偿医药费等各种费用9021元。 就在判决书下达一周后,赵力宝夜闯明芳家,当着女孩的面,用匕首将其母宋惠丽杀害……  

  2006年3月7日,经黑龙江省公安厅批准,赵力宝被处劳教1年零6个月。

      还有在我们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偷盗的孩子被抓后也只是被教育一下然后由家长带回家,因为这些孩子都是未成年人,达不到处罚的年龄;不止警方无奈,也有跟多的人觉得这样不好,因为有些偷盗的孩子不止一次被抓了,周而复始的偷盗会导致孩子出社会后对社会危害更大。

      如果未成年人刑责年龄降至12岁,融水人,你支持吗?

发表于 2019-3-21 12:04:56 该帖来自融水好门户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支持,免得现在的小孩无法无天,总用自己未成年来逃脱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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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1 12:07:35 该帖来自融水好门户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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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1 12:09:06 该帖来自融水好门户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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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1 12:18:32 该帖来自融水好门户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现在的12岁都是老司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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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1 12:19:30 该帖来自融水好门户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现在孩子成熟早,搞鬼也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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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1 12:22:49 该帖来自融水好门户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支持,要不然护犊子的人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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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1 12:23:22 该帖来自融水好门户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支持!还有精神病犯法的也应该同样担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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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1 12:25:26 该帖来自融水好门户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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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1 12:26:29 该帖来自融水好门户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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