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反映2月26日城管执法问题的情况说明
为切实加强融水县城节后街面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和谐稳的社会环境,我县城管执法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开展节后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彻底改善我县县城市容秩序。
2019年02月22日,我县城管执法大队对融水镇街面所有商户发放了《关于要求商户规范经营的通知》。从25日开始,对县城所有街道进行了节后市容秩序大整治行动。26日上午10时许,我县城管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巡查至融水镇秀峰南路57号商户时,发现该商户仍然存在跨坎经营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城市广场周边和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店铺,不得超出门坎和窗经营作业以及摆放广告牌、灯箱或者展示商品”。我县城管执法大队队员立即对该商户跨坎经营的物品进行暂扣(通知已于22日发到该商户,相关执法现场发放通知的图片附后。)
26日当天,有网友将该门面的监控视频上传到了融水好门户网,视频只截取看到执法人员搬走占道的物品的画面,没有发出执法人员发放宣传资料和教育其整改的画面,混淆了执法人员依法依规执法的事实,因此我县城管执法局特进行澄清说明。
为了建设秀美融水,创建宜居县城,我们欢迎各界媒体和广大群众对城管执法进行监督,并感谢广大市民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商贩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不占道经营,不影响道路交通和广大市民正常生活,共同创建和谐融水。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管理执法队伍,依法依规文明执法,与广大群众共同创建卫生、文明、和谐新融水。
融水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2月27日
图为执法人员2019年2月22日发放通知到该商户
图为2019年2月26日执法队员暂扣该商户跨坎经营物品
图为该当事人2019年2月26日在执法现场(右起第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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