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柳州市城乡民基本医疗保险数据年度结转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全市参保人员:
根据柳州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 2018年12月31日将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数据的年度结转。为做好年度结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结转工作范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险。
二、年度结转相关工作安排
(一)各项业务办理
1. 12月26日18时起,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办理当前年度(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手续;
2. 12月29日18时起,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办理所有社会保险业务(如参保登记、停退保、变更等);12月31日0时起,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使用所有社会保险信息系统;
3. 12月26日0时起,各银行(社区)代收网点、社保网上缴费平台、智能终端暂停预缴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的业务;
4.12月31日12时起,暂停居民医保医院端收费系统。
(二)系统数据切换
1.2018年12月31日12时至2019年1月1日7时30分,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切换;
2. 2019年1月1日7时30分起,各定点医疗机构恢复使用居民医保收费系统;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恢复使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各银行(社区)代收网点、社保网上缴费平台、智能终端恢复收缴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
三、结转期间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方法
(一)在2018年12月31日10时前出院的,以及已出院尚未结账的参保人员,应在2018年12月31日10时前将费用结清。2019年1月1日后再结账的,按照新年度的相关标准结算,费用计入新年度;
(二)参保人员在2018年12月31日10时前不能出院的,在2019年1月1日7时30分之后再按照新年度的相关标准结算,费用计入新年度。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 2018年12月31日10时至2019年1月1日7时30分,定点医疗机构停止使用居民医保收费系统。如参保人员确因
病情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门诊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支,定点医疗机构在启用系统后补录数据;
(二)年度结转后,各定点机构不能再作废上一年度的居民医保收费收据。
五、工作要求
(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机构要高度重视医保年度结转工作,应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全市各参保单位、各定点机构要及时准确地向参保人员传达本通知内容,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年度结转工作顺利进行。
(二)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对定点机构年度结转工作进行检查。
年度结转期间相关业务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3815615、3810579
东软公司: 3810579
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科: 2991051
市社保局城乡居民科: 2829729
市社保局居民医疗待遇科: 2859327
市社保局基金科: 2824139 .
市社保局定点管理科: 2825083 ;
市社保局信息统计科: 2814266
各县(区)社保业务请咨询县(区)社保经办机构。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8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