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迎春杯”足球赛比赛规程
主办单位:融水县文化和体育局
承办单位:融水县业余体校
协办单位:融水县足球协会
一:比赛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1月10日至1月25日。参赛队分二个小组,每周六、日进行一轮小组单循环比赛,小组前二名出线参加决赛,具体比赛时间请参看赛程安排:
1.2013年1月24日晚20:00在县文体局业余体校办公室召开领队会议和参赛队分组抽签仪式。设“齐心足球俱乐部”和“红星足球俱乐部”为种子球队分别安排在A、B二组,参赛的10支队伍安排A组5支,B组5支。
2.2013年1月25日开始整理和布置赛场。
比赛赛程:
2013年2月02日09:00 A1-A2
2013年2月02日11:00 B1-B2
2013年2月02日13:00 A3-A4
2013年2月02日15:00 B3-B4
2013年2月03日09:00 A5-A1
2013年2月03日11:00 B5-B1
2013年2月03日13:00 A3-A2
2013年2月03日15:00 B3-B2
2013年2月04日20:00 A4-A1
2013年2月05日20:00 B4-B1
2013年2月06日20:00 B2-B5
2013年2月07日20:00 A2-A5
2013年2月12日10:00 A2-A4
2013年2月12日12:00 B2-B4
2013年2月12日14:00 A3-A1
2013年2月13日10:00 B3-B1
2013年2月13日12:00 B5-B4
2013年2月13日14:00 A5-A4
2013年2月14日12:00 A3-A5
2013年2月14日14:00 B3-B5
半决赛:
2013年2月15日12:00 A1-B2
2013年2月15日14:00 B1-A2
决赛:
2013年2月16日12:00 三四名决赛
2013年2月16日14:00 一二名决赛
比赛地点:
融水县民族体育公园足球场
二:参赛办法
参赛报名队伍10支,报名提交参赛队伍名称、队员名字及相应的球员卡号码、球衣号码等相关材料到融水县足球协会。
l 报名时间: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25日截止。
l 报名地址:融水县文化和体育局(民族体育公园) 联系人:莫继全
l 中国体彩02948竞彩店0772-5133744(大旗山路8号) 联系人:陈 卫
1、所有报名且年龄在16--45周岁并注册办理《融水县足球协会运动员卡》或者《融安县足球协会运动员卡》的运动员。参赛队运动员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赛事举办方无力承担比赛意外伤害的后果,未办理者,后果自负。
2、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35人。各参赛队报名结束后,运动员名单一经确认不得更换。一名运动员不得代表两个球队参加本次比赛。
3、各参赛队须按照大会统一制式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交到比赛组织委员会统一管理。比赛赛程和比赛积分表等赛会相关信息将在“桂北人社区融水县足球协会”版块和“融水好门户融水县足球协会”版块公布。
4、参赛费用:报名费500元、缴纳押金(纪律保证金)500元,球队纪律保证金比赛结束扣除罚金后按实际返还。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最新修订的《融水县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
(三)根据报名和抽签情况确定分组球队。参赛队抽签分二组进行比赛,小组前二名出线进行第二循环淘汰赛。
(四)比赛用球使用标准5号足球。
(五)比赛双方队员各11人,比赛换人7名(罚球点球决定胜负时不得换人),队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未填报的替补队员不得上场比赛。比赛时间提前10分钟各队教练员必须提交上场的11名队员和7名替补队员名单。超过比赛时间5分钟,场上比赛队员不足11人的一方,扣纪律保证金100元。
(六)一张红牌或者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另:黄牌处罚20元;红牌处罚50元;仲裁委员会可根据队员犯规的性质、情节追加处罚)。
(七)全场比赛为90分钟(上、下半时各4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比赛不设加时赛,淘汰赛90分钟不分胜负的,直接点球决定胜负。
(八)球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比赛自然中止,该球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九)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择时补足90分钟比赛。
(十)如某队自行弃权,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以0:3负于对方,并将按有关纪律规定进行追加处罚。
(十一)运动员严禁佩戴小腿护腿板,一律穿布面胶钉足球鞋上场比赛。
三:裁判长、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委员统一由融水县文化和体育局安排选派。
四:处罚规定
缺席和迟到
1、比赛提前15分钟登记上场队员名单,参赛队不按照组委赛程表时间安排迟到,比赛场上队员不足11人的,罚款100元。
2、比赛提前15分钟登记上场队员名单,参赛队不按照组委赛程表时间安排迟到超过15分钟,比赛场上队员不足7人的,判0:3负,罚款200元。
3、参赛队不按照组委赛程表时间安排缺席开幕式、闭幕式,到场队员不足15人的,罚款200元。
其他处罚
1、队员在比赛过程中累计二张黄牌,该队员停赛一场。队员在比赛过程中累计一张红牌,该队员停赛一场。仲裁委可根据队员犯规情节的轻重延长停赛的期限。
2、在比赛中运动员、教练员、领队故意实施暴力,但没有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扣罚该队纪律金200元。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扣罚该队纪律金500元,交予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处理。参与斗殴者停止参加全县比赛二年
3、参与暴力行为或斗殴,造成场面混乱不能恢复比赛的,裁判员当即终止比赛,取消肇事一方球队所有比赛成绩和本次比赛资格,并扣除纪律金500元。双方肇事,取消肇事双方球队所有比赛成绩和本次比赛资格,并分别扣除纪律金500元。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交予法律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录取名次及计分方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小组比赛积分高低排列名次。
2、如遇二队或二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1) 积分相等对相互间比赛胜负关系名次列前。
(2) 积分相等对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 积分相等对相互间比赛净胜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 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3、本次比赛奖前四名,分别给予奖励。
第一名 奖金1200元
第二名 奖金1000元
第三名 奖金800元
第四名 奖金600元
4、评选最佳运动员一名,最佳守门员一名,最佳射手一名,颁发证书和精美纪念品。
其他事宜
1、参赛队比赛服装必须统一,主队为深色,客队为浅色,上场队员服装和本队队员不一致的(守门员除外),不予上场比赛。
2、参赛队有义务维护球场的清洁卫生,不准在场边乱果皮、烟头、矿泉水瓶等生活垃圾。
3、比赛进行当中,参赛队替补队员或未能上场比赛的队员,不准在球场的跑道上练球,以免足球误踢入比赛场内,影响正常的比赛秩序。
4、参赛队和比赛队员提前半小时到场登记上场11名队员和7名替补队员名单,按照组委会安排的比赛时间准时比赛,凡是比赛时间迟到超过15分钟的,一律按缺席处理。
2013年“迎春杯”足球赛组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