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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普法] “分居满两年自动离婚”是对婚姻法的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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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22: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目前,民间盛行一种说法叫“自动离婚”,常有当事人问我,分居几年就可以自动离婚啊?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查看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现行婚姻法第32条第2款第(四)项的规定:因感情不合分居满2年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而不是说分居满两年后自动离婚。
   那么,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就一定会判决离婚吗?对于这个引申出来的问题,我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去全面把握: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有些夫妻,他们感情尚好,也不愿离婚,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起诉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三、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四、“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现行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要想证明夫妻分开居住容易,但要证明夫妻之间连续满两年未有性生活,却谈何容易。特别是在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离的情形下,这种个人隐私性极强的证据,就更难举出。
    所以,对于那些想依靠婚姻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而希望法院判决离婚的人,着实需要三思而行,慎之又慎。这里是中国大陆,不是中国香港,中国大陆的法律思想较为传统,是个主和不主离的国家,凡事讲大局讲稳定,所以很多名存实亡的婚姻也需要起诉两次才能判离。因此,打离婚官司要有打持久战的心里准备。最后这句是笔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佳卓律师事务所。

来易来,去易去; 分易分,聚难聚!

发表于 2012-8-31 13: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噢   。。那我可以跟他分居两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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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果 装 B 会 被 雷 劈,那 我 的 世 界 早 已 电 闪 雷 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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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1 15: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要是单方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提出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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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现行婚姻法: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9-1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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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1 16: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如女方提出离婚,另男方不同意,女方主动和男方分居两年,分居两年后女方起诉男方要离婚,理由分居两年,但男方因孩子原因不愿离婚,不承认分居两年,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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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像文章里写的从四个方面全面把握分居满两年的情形,你能举证证明确实分居两年就可以,至于孩子又是另一个法律问题,如果法庭查明你们确实分居满两年就可以判决离婚,那么判离的话就需要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9-1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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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1 16: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学习了#168##168##16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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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1 22: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夫妻间小矛盾可以劝和不劝离,但是对于少数家庭暴力的男人和少数水性杨花的女人。应该坚决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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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道德问题,各有各的看法,有些你看起来很肮脏的事情在别人看来却觉得很正常,比如有的人就能做到一夫两妻,而且两个妻子和平相处;有的男人打老婆打得很厉害,民警上前制止,没想到的是老婆反过来责怪警察打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9-1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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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 00: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灬湫冄灬 发表于 2012-8-31 15:53
要是单方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提出咩?

可以的。
现行婚姻法: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除了这两条规定的情形以外的都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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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 00: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借翼飞 发表于 2012-8-31 16:45
如女方提出离婚,另男方不同意,女方主动和男方分居两年,分居两年后女方起诉男方要离婚,理由分居两年,但 ...

那就像文章里写的从四个方面全面把握分居满两年的情形,你能举证证明确实分居两年就可以,至于孩子又是另一个法律问题,如果法庭查明你们确实分居满两年就可以判决离婚,那么判离的话就需要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及其共同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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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愿意离婚,事实是分居两年,但拒不承认夫妻分居两年,同居同房是两方的事,不可能给外人看吧!有一方不承认分居,如何取证其实很难取的。法院以分居判离婚相信谁说的呢,法院肯定是不会去调查取证的,要调查也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9-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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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 00:27: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Shchit_i_mech 发表于 2012-8-31 22:56
夫妻间小矛盾可以劝和不劝离,但是对于少数家庭暴力的男人和少数水性杨花的女人。应该坚决离!!!

这个是道德问题,各有各的看法,有些你看起来很肮脏的事情在别人看来却觉得很正常,比如有的人就能做到一夫两妻,而且两个妻子和平相处;有的男人打老婆打得很厉害,民警上前制止,没想到的是老婆反过来责怪警察打她老公。时代不同了,人的思想也转变了,但司法是被动的,只有当事人提出了,法院才能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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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律不能维护绝大多数人合理利益的时候,那种法律不要也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9-1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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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 00: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广西佳卓律师事务所 发表于 2012-9-1 00:27
这个是道德问题,各有各的看法,有些你看起来很肮脏的事情在别人看来却觉得很正常,比如有的人就能做到一 ...

当法律不能维护绝大多数人合理利益的时候,那种法律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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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理学的角度说,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当然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简单的说就是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博弈,过去强者经常随意殴打弱者,弱者就说,你经常殴打我你还想我帮你干活吗,你能不能制定个规则,做什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9-1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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