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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2017年度实物配租申请审核
结果公示
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参照<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对我县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管理的批复》(融政函[2016] 82 号)、《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交材料的批复》(融政函[2017] 173号) 规定,我县于2017年4月25 日至5月24日向社会公开受理实物配租申请。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七天(从2017年10月11日至10月17 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进行现场公开摇号确定公租房房号。
如有异议,请于2017 年10 月17 日前向我局提交署实名的检举材料,检举人受法律保护。
联系地址:寿星北路72 号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房改办
检举电话: 5128095。(注: 公示名单粘贴至各社区政务公开栏)
附件: 融水县2017 年实物配租申请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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