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元旦春节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信息情况
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6年1月对我县持证的饮用水、食用油、酒类、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抽检7个批次,合格率100%,现将信息进行公示。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融水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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