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坤生于1918年,男,侗族,文盲,广西融水县安太乡洞安村上坎屯人。

唐明坤兄妹7人,兄弟4个,在兄弟中排行第二,老大明万、老三松德、老四松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受国民党的征兵制度,实行所谓的三征一,四征二的规定,由于当时有人告密,政府逼征老大服役,由于大嫂已有孕在身,无奈之中,年方16岁,血气方刚的明坤挺身顶替哥哥征兵,当行軍路过河村口时,营长关切地问明坤,距家有多远,明坤回答说:“不过二三十里地”。营长允许明坤可以回家看看父母,明坤说:“回家就跟不上部队了,如果有机会再回去也不迟”。行军途中经过了三防、罗城、河池、南丹、天峨、凤山等地。
随着中国革命的不断壮大,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1947年明坤所在的部队改编加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后经两次沿途征战,每次经过“河村”,团长(前营长)都同样用关切的话语对明坤说:"回家看看亲人吧!"但明坤就是不离开部队,在这两次征战中,其中一次在摩天岭(地名,滚贝侗族乡辖区)激战三天三夜。
1948年明坤所在部队参加了闻名中外的三大战役,在每一个战役中革命先烈血流成河。在孟良崮战役中,明坤所在的排几乎覆没,在敌人冲来的时候,明坤只好把战友的尸体压在自己的身上,这才幸免逃过一劫。
1950年跟随部队在上海司务部、军械部工作,同年5月提升司务部长(副级)。
1951年明坤所在部队加入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征战。在那战火纷飞的岁月里,战斗是多么的残酷和艰巨,而这一切却没有压倒明坤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一心报效祖国的信念。残酷的3年入朝抗美最终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1953年明坤从朝鲜回国后,在山东省莱西县司务部(处)干部训练大队参加培训,同年3月提升为司务长(正级)。1954年在山东省福山县西留公村(营部),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六军七十七师二十三团一营二连司务长职位退伍转业。
转业到地方不久就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村里担任民兵营长。后县人武部分配其到洞头乡担任乡人武部工作,但明坤认为自己文化不高、不能胜任公职,认为应该让年轻有文化的年轻人去干才是。正因文化有限(仅在部队所学到的一点点),就这样明坤一次次地放弃了参加工作入职的一次次机会,在村里辛勤付出,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地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
遗憾的是国内的十年"文革"动乱时,政府要求更换退伍时留下来的证件,朴实厚道的、把自己一切的有效证件(授勋奖章、证书)等全部上交。从此这些证件就如泥牛入海、再无返还,从此唐明坤也由赫赫有功英雄转变成为一名无名英雄,默默地在农业第一线上奉献自己的余生。在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即1983年)在知情人士的热情帮助下,通过从各个渠道了解,后到县人武部核实,明坤是融水苗族自治县解放后第四十七号转业军人。
从那以后唐明坤享受到民政部门每月发给人民币十至二十多元不等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但由于年轻时长期的军旅生活,身带多伤多疾,随着年老体弱多病,于1988年下肢瘫痪卧床,1994年无名英雄唐明坤走完了77年不平凡的人生路,象一支燃尽的蜡烛,灭失了最后的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