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的广西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广西新闻网南宁1月10日讯(记者 刘斐)12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14年1月10日24时起将汽、柴油零售价分别降低125元和120元。折合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降低0.09元/升,0号柴油降低0.10元/升。
据了解,广西市场成品油最高零售价中,90#汽油将由7.25元/升降低至7.16/升,93#汽油将由7.78元/升降低至7.68元/升,97#汽油将由8.40元/升降低至8.30元/升,98#汽油将由8.85元/升降低至8.74元/升,0#柴油将由7.36元/升降低至7.26元/升。5#柴油将由7.22元/升降低至7.12元/升。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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