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洞村有2处(邦洞 乌瑙)集体林地山场,20多年前被村里8户(原村委领导及亲属)私自种植林木。现林木已成林出售。村里历史约定凡是在集体山场种植林木出售后必须缴纳对应价格的20%费用做为土地管理费,以往的其他种植户均按照规定执行。现因这8户种植户与村支书、村组长在集体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司法部门调解私自签署了一份同意按10%费用做为土地管理费的调改协议。这8户种植户已按10%将土地管理费已缴纳入集体账户。之后集体群众知晓这一信息后强烈不满,于是集体维权,村里自行推选了10多名代表与这8户种植户协商,双方都为了各自利益互不妥协,之后村集体状告8户种植户没有按照历史规定缴纳土地管理费为由,一审法院判决推翻那份不合理协议。8户种植户不服一审判决,继续上诉,二审又判该协议生效,推翻一审判决。一审法院判决前购买该林地木材老板多次强行吊运木材,村集体群众为了维权,获消息后每次均自发前往林地阻止吊运木材。由于三方僵持期间共耗时约2年。一审期间木材老板也偷运了部分林木。 现因耗时长导致山上部分林木腐烂,木材老板认为给自己带来损失,后向公安机关报案,2026年6月2日下午开始公安局陆续已将我村名代表(李雷、李杰、李双勇、欧忠文、田有增、郑达福、李良天、欧忠民,石柄昌)以破坏生产经营罪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