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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柳政规〔2023〕2号)相关规定,我局对部分廉租房承租家庭的资格进行重新审核。现将符合廉租房转为公租房租住条件的申请家庭审核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从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5日止)。
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3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署实名的检举材料,检举人受法律保护。 联系地址:融水镇寿星北路72号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保障股,检举电话:5128095。 附件:融水县2026年度第一批廉租房转公租房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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