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融水县委统战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财政供养编外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笔试、面试纪律,确保招聘质量,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财政供养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年龄: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基本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任职要求: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且熟悉电脑基本操作,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做事条理清晰,细心,有责任心,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功底。
(六)有以下情节的不予报考: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3年的;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3年的;拖欠或侵占集体财产的;近三年内参加各类聘用、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的;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形式:
(2)现场报名:融水县委统战部办公室(融水镇民族大道振城大厦11楼1107室)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30日
3.报考所需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复印件)以及证明本人能力等相关材料等。
(二)资格审核及初选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初选,择优通知笔试,初选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落实组织实施,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试报名人数及具体情况待定;
3.笔试主要内容:公文基本写作,考试分值为100分;
4.笔试由县委统战部办公室统一组织;
5.接到笔试通知的考生在笔试当天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由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并上交全部通讯工具后进入考场签到。
(四)面试
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列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落实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从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当天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验身份并上交全部通讯工具后进入候考室签到,等待工作人员向报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纪律等,并组织考生抽签进行面试。
(五)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招聘的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 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六)体检及资格复审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拟聘人员于指定时间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后并将体检结果提交到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县委统战部(振城大厦11楼)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的通知》(融政办发〔2014〕2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中共融水县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时间:8:30-11:30,15:30-17:30(工作日)
联系方式:0772-6086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