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稳住经济大盘部署,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贯彻落实国家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22〕2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柳国资〔2022〕79号)、《关于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的通知》(融国资办〔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帮助承租户恢复发展、渡过难关,我公司决定,给予2022年6月17日前已承租我公司运营管理国有单位经营性用房,且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承租户减免3个月租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免范围 2022年6月17日前已承租我公司及各所属单位经营性用房,且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为国有单位的,不在本次免租政策适用范围内。在2022年6月17日前解除租赁关系或日后新签订租赁合同的,以及长期拖欠租金的、存在租金诉讼纠纷的不享受减免政策,补足租金或解决诉讼纠纷后可享受减免政策。经营性用房是指融水县融洲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运营的写字楼、商铺(摊位)、仓库和厂房等,不含住宅用房、土地。
二、减免时间和标准 2022年7月、8月和9月共3个月租金。承租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套、骗取租金减免优惠的;长期拖欠租金、恶意欠租、逃逸租金等不符合条件的承租方;合同承租人未实际落实对最终承租人租金减免义务的,均不得享受相关租金减免政策。对于转租方无故截留减免租金或拒不配合减免工作的,我公司将采取将其列入国有企业租赁“黑名单”、对其行为予以曝光或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等方式处理。
三、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符合租金减免条件的承租户于2022年7月15日-8月10日向融洲公司所在区域网格管理员提交以下材料:小微企业需提交材料包括:小微企业免租申请表(联系网格管理员领取)、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2021年度会计报表(主营业务收入)、从业人数(2021年缴纳社保为准)、完税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租赁合同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个体工商户提交材料包括:个体工商户免租申请表(联系网格管理员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租赁合同与个体工商户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因材料不符合、材料缺失或者未达到减租条件者不享受减租政策。2.审核融洲公司资产部受理承租户材料并进行初步核验,按程序复核、审查,初步确定拟减免承租户名单。3.公示对拟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方名单进行公示。4.办理办理租金减免手续。
四、受理时间 2022年7月15日-8月10日,承租户提交申请材料;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完租金减免手续;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租金减免兑现。
五、政策解释咨询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详细政策解释承租户可向所在区域网格管理员或区域联络人进行咨询。临街铺面:韦日程 18977260191县城市场:李福壮 18376244850乡镇市场:李 朝 13036923968未尽事宜可向融水县融洲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部咨询:前台 0772-5120168 贾倩娜 18777232796
融水县融洲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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