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警方依法执行职务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视法律如儿戏 公然挑衅法律的权威 那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醉酒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 近日,融水一男子醉酒闹事 动手侵犯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 结果……
1月30日,融水县公安局多部门联动,快速反应,积极维护执法民警、辅警合法权益,成功处置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依法查处一名违法嫌疑人,坚决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近日,融水县公安局应急处突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出警指令,有群众报警称在某小区楼内,有一名醉酒陌生男子(苏某)在闹事。接警后大队值班民警立即带队赶到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醉酒的苏某不听民警劝告,并动手侵犯参与处置警情的执法民警、辅警。为避免发生严重后果,出警民警、辅警依法对苏某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并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目前,苏某因涉嫌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县公安局政委章吕鹏、副局长杨跃率维权办看望慰问接处警中受伤的民警、辅警,并代表县局党委送上慰问
自2019年2月1日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以来,融水县公安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持续完善民警、辅警维权机制,建立维护民警、辅警执法权威的关爱慰问、紧急就医、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网上维权和责任追究等保障性机制,构建事前防护、事中保护、事后维护的一体化体系。
据统计,从2018年至今,融水发生涉及受侵害民警、辅警案件共13起,涉及民警、辅警16人。侵害民警、辅警的13名违法犯罪嫌疑人中,有2人被刑事拘留,11人被行政处罚。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曾慧率队看望慰问在酒驾夜查行动中因公受伤的民警、辅警,并指导做好案件调查和维权保障工作
▲县公安局政委章吕鹏率维权办看望慰问被恶意辱骂的民警、辅警,并代表县局党委送上慰问
下一步,融水县公安局将主动邀请心理健康咨询专家、律师和实战教官,为执法被侵害民警、辅警进行心理疏导和实战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对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案件的打击力度,力争做到发现一起、维权一起、严打一起。
法律小课堂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同时,2020年12月26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融水警方温馨提醒: 希望大家能够知法、懂法、守法 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儿 每一位公民在遇到执法人员 依法执行公务时 应当积极配合 如对执法有异议 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和申诉 不要在现场有过激和不理智的行为 愿新的一年我们携手共建美好平安融水! |